路在何方(上)

来自通约智库
江南仁讨论 | 贡献2020年10月18日 (日) 11:28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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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有為

在深圳改革開放40 周年之際,提出路在何方的問題,彷彿有些不合時宜。但是,實事求是地講,這問題真的存在。

改革開放初期,根據以往的實踐,有人提出取消階級鬥爭為綱,轉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有人就大呼大叫,這是企圖纂改毛澤東思想,這是砍旗,萬萬使不得。

路在何方?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給出了方向。確定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總方針。

有人主張搞幾個經濟特區,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有人堅決反對,說特區是租界,這是賣國,搞不得!

路在何方?

胡耀邦同志堅定地回答,主權在我不是租界,經濟特區可以搞,特事特辦。才有了深圳的今天。

有人提出社會主義可以搞市場經濟,有利於生產力的大發展。但更有人堅決反對,說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徵,市場經濟姓資,計劃經濟姓社,搞市場經濟是走資本主義道路,搞不得!

路在何方?

鄧小平 1992 年南方談話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資本主義有計劃,社會主義有市場,這是發展經濟的手段。社會主義可以搞市場經濟。於是中國繼續大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生產力飛速發展,國民生產總值達到12萬億美元,僅次於美國,是世界第三位日本的三倍多。

在全國改革開放40周年之後的今天,生產力得到解放,一批企業家脫穎而出,民營經濟得到大力發展,已經佔到國民經濟的半壁江山,佔對外貿易的45%,佔稅收的50%,佔GDP的60%,佔科技創新的70%,佔職工就業的80%,佔企業數量的90%以上。這些數字說明了什麼?說明社會主義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經濟基礎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由計劃經濟時代的幾乎百分之百的國有,發展到這麼大比例的民有,經濟基礎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這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在中國的新探索、新實踐、新境界。

至此時,擺在我們面前的有三條路:第一條路是改革上層建築,來適應現實的已經變化了的經濟基礎;第二條路是改變現在的經濟基礎,往回走,來適應上層建築;第三條路是誰都不改變,維持現狀,實行雙軌制運行。我們現在正站在三叉路口。

路在何方?

搞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兩條路徑:一條路是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以市場為主配置資源,民營與國有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取長補短,自願組合,共同發展。另一條路徑是以政府為主導,以行政手段為主配置資源,給國有企業下指標,把優秀的民營企業吃掉。我們正站在十字路口。

路在何方?

民營企業發展到今天,是在不斷有人大喊大叫批判「私有化」的情況下成長起來的,可見它的生命力有多強大,因為它符合社會發展規律,更符合常識。實踐已經證明:民有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華為等民營企業受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勢力強烈打壓,就完全證明了它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但是,並未得到我國法律的承認,法律還只承認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承認不承認民營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我們仍然站在十字路口。

路在何方?

人民政府的神聖職責就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只有這兩個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公民才能全力以赴地安心創業。我們的法律就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的。在財產保護方面,國家大法中只承認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可不可以民有的私人財產和公共財產一樣,都神聖不可侵犯並載入大法呢?我們又遇到了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的問題,我們仍然站在十字路口。

路在何方?

國家大法中只承認:「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裏的關鍵詞是「合法的」三個字,寫在大法中的合法的私人財產,一定是指從法律意義上講是合法的。私人財產這麼多,而且隨時隨地都在變化之中,國家有什麼部門或機構來對私人財產的合法性進行認證呢?沒有!起碼直到現在沒有!那麼問題就出來了:這麼龐大的私人財產沒經過法律認證是合法的之前,都處在不合法的狀態,這就變成了私人財產是有原罪的,只有經過政府認證是合法的之後才合法!這把我們國家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變成了有罪推定!

如果大法裏對公共財產和公民的私人財產都同樣承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就沒有以上的問題了。這裡又涉及到對公共財產和對私人財產平等保護的問題。我們又站在十字路口。(作者為中共深圳市委原書記)(未完,明日待續。)

来源 文汇报